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刘女士带着自己前些日子捡到的爱犬,到中山名都附近的一家宠物店给狗狗做“美容”,没想到由此引发了一起纠纷。
走失的狗狗遇主人
那天晚上,金女士饭后散步正好经过该宠物店,看到宠物店里憨态可掬的狗狗,金女士不禁想起自己半个月前走失的宠物狗,不免摇头叹息,人也不自觉地凑近店面,看起了橱窗里挂着的价目表。
这一看可把金女士乐坏了,“这不是我家前几天走失的狗狗吗?”金女士立马跑进店里,抱起洗完澡正在吹干的一条宠物狗又是抱又是亲,嘴里还不停念叨:“哎呀,你个小调皮,终于找到你了!”
这时站在一边的刘女士不高兴了,拽着金女士的胳膊喊道:“哎,你这人怎么能随便抱别人家的狗?”
“什么别人家的狗?这明明就是我家的狗,半个月前不见的,搞不好就是你偷的,当心我报警抓你!”金女士不甘示弱地说道。
“你怎么睁眼说瞎话呢?嘴巴还这么不干净,我倒要请警察来说说理了!”刘女士说着便示意宠物店店长报警。
由于当晚双方言辞极不友善,互不让步,警方最后调解无果,在民警的建议下,双方同意第二天到建设司法所接受调解。
老娘舅调解“物”归原主
第二天上午10点,双方如约在建设司法所碰面,接受由司法所组织的调解。金女士看见刘女士怀抱自己的爱犬,不自觉地情绪又激动起来,幸好老娘舅冯元龙及时阻止,避免了一场争吵。
经过与双方沟通,老娘舅了解到了实情,原来金女士的爱犬在半个月前遛弯时被经过的工程车鸣笛声所惊吓,由于当时未拴狗绳,小狗一时间逃窜得无影无踪。金女士找寻多日,都是无功而返,日子一长,心情终于慢慢平复了。
另一边,刘女士是在去超市的路上发现躲在草丛里的小狗的,当时觉得它可爱,随手给了它一块随身带的牛肉干,没想到小狗没有逃跑,反而摇头摆尾地朝刘女士走来。刘女士四下张望,不见有人寻找小狗,就顺理成章地“领养”了这条小狗。
没想到时隔半月,居然在带狗狗去做“美容”时遇到了它原来的主人,但金女士非但没有感谢刘女士捡到狗并妥善照顾,反而恶语相加,于是两方结了怨。其实这事原本挺好解决的,但老娘舅发现双方都在赌气,导火索就是事发当晚两方的不友善言辞,让彼此心生怒火,再加上双方都是爱狗人士,心里都想拥有这条狗。
老娘舅在掌握实情后,依据事实说话:基于金女士提供了当初购买宠物狗的收据,以及小狗的狂犬疫苗接种证等依据,再看到小狗与金女士的亲热劲,小狗的归属已一目了然,老娘舅耐心劝解刘女士放弃狗狗的“抚养权”,“物”归原主。如刘女士真心想要养狗,可从正规宠物店购买。将心比心,如果自己的宠物狗被别人领养,心里一定也不好受。
但刘女士对狗的妥善照顾和投入也不能白费,金女士表示愿意付给刘女士130元现金,作为这些日子对狗狗的照顾费用,同时也为自己前一晚过激的言辞道歉。刘女士也对自己的表现表示歉意。
于是,这起宠物纠纷在老娘舅的耐心劝解下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失而复得,那种喜出望外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于帮忙照看“失物”的对方,不仅不能心怀敌意,更应表达感激之情,往往婉转的语气和合理的解决方式不仅会让自己心情愉悦,还可能多交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