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的日常管理要根据犬的生物学特征和不同阶段的生理特点制订具体措施。下面主要介绍分群、犬群结构调整和建立登记制度等几个主要方面。
一、合理分群<?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藏獒场的条件,除成年公犬、妊娠母犬和哺乳期母犬外,其他犬可按品种、年龄、体重、强弱、性情和吃食快慢进行合理分群饲养。分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饲养,群内还会发生体重大小和体况不匀的现象,应随时加以调整。
为了避免合群初期相互咬斗的现象,应采取“留弱不留强,拆多不拆少,夜并昼不并”的办法。即将较弱的犬留在原犬舍,把较强的犬并进去;犬少的群留在原犬舍,把犬多的群拆开并进去,一般在夜间并群,也可对并群的犬身上喷液(如来苏儿),使彼此气味不易辨别。并群的初期应多加看护。
二、调整犬群结构
犬群结构是指在一个藏獒群体中,不同性别、血统、年龄和用途的犬所占的比例与数量。合理的犬群结构对保持犬群的更新与周转,提高犬群的繁殖率和品质性能,乃至提高藏獒饲养的的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有的藏獒养殖场公犬太多,徒养而无用,有的适龄母犬太少,而老龄、幼犬又太多,也不利于犬群和繁殖与扩增。在藏獒核心产区的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过去以盛产河曲藏獒而闻名于世,但1997年调查时,该县河曲藏獒种群内公母比例的关系是12只公犬比1只母犬。母犬极少而公犬太多,使河曲藏獒的犬群内部结构严重失调,以至河曲藏獒的数量锐减,品质退化,种群资源已趋濒危。同样的道理,在一个藏獒养殖场中,如果因为性别、年龄、血统或其他原因,造成犬群结构不合理,无论以后采取何种措施,也难于防止犬群的衰退与老化。
调整犬结构群就是针对在藏獒养殖中犬群内部存在的年龄差别太大,公、母犬数量比例不合适,血统来源狭窄,性状表现不一致等各种影响犬群品质改良和数量扩增的总体状况进行整顿。通过整顿要力求达到藏獒群内各个体间在品质、毛色、性别、年龄、血统等方面能实现最合理的搭配和比例,保证犬群数量和质量的增长得到恰当的调控,不会因数量增长过快而影响质量也不会因质量的过高而影响数量。通过整顿,以便于科学的组织饲养管理,加强选种选配,不断培育出品质优良、发育良好的新生代藏獒,满足社会需要。
(一) 调整性别比例 在藏獒育种场或繁殖场中,为了能充分发挥种公、母犬的作用,又能有效地控制近交,防止因交配不当,出现藏獒品质退化,提倡每只公犬可搭配3~5只母犬,公母比例子为1:3~5。这样规定,仅仅是从种公犬的配种能力出发而确定的,实际中还必须结合考虑到公、母犬的年龄组成,如果公犬的年龄偏大,即将更换,就必须及早留出后备公犬。种公犬的选留一般采取选5留1的方案,即在预留的5只后备公犬中,经综合鉴定后只选留1只公犬作种用,而后备母犬的选留多采取选3留1的方法。据此说明,藏獒养殖场在考虑性别因素整顿犬群时,必须同时兼顾年龄因素,留有充足的后备犬,借以保证犬群的旺盛生产潜力。
(二) 保持家系血统藏獒养殖场中一般应当至少保持3个以上公犬家系和9个以上的母犬家系,称为保持血统。保持家系血统的意义,首先是为了避免近交,防止退化。有资料说明,藏獒作为一个原始的地方犬品种,曾经历了严酷的自然条件的磨练和藏族牧民严格的人工选择,犬群中隐性不良基因的频率应该是不高的。在该犬种群中日前仅发现和报道存在髋关节脱位与上下颌咬合错位的隐性基因遗传。但近交所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近交有可能造成群体内优良基因的丢失,会对藏獒品种资源的保护的选育造成严重影响。在有一定规模的藏獒养殖场,如果没有专门的目的就应努力控制和防止近交。其中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是尽可能按照犬群公、母比例的要求,多留不同血统的种公犬,最好达到每只公犬代表一个血统。不同家系或血统的犬往往可能在某一方面有独到之处,提倡保持血统,实际上就是保持了不同的犬只类型,为进一步加强人工选种、选配,促进藏獒品种资源保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