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否算“农副产品”可以屠宰?法律法规仍需完善

偷宠物算不算盗窃呢?

 

12月6日上午,在铁路局花鸟鱼市场金太阳宠物医院前,摆放着前一日从猫贩子手中截获的将由检疫部门进行检疫的数百只猫,许多闻讯赶来的市民从其中认出了自己丢失的猫,甚至认出了猫贩子就是从自己院子里偷走猫的人,但是这些猫是暂时留在这里等待检疫,若想领走还需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此时让皋兰路派出所的民警感到头疼的问题出现了:虽然已经确认猫是偷盗而来,但是猫不属于物品,不能算做盗窃,换个角度说,猫也不是人,不能算做拐卖。猫贩子的行为恰巧介于两者之间,民警们有心查处,无法可依。只能眼睁睁看着数百只猫呆在漫天飘雪天寒地冻之中,让民警们颇为懊恼。

 

狗到底属不属于农副产品呢?

 

6日下午,记者在绿色市场内看到,这里的商铺仍然在宰杀犬类,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监管绿色市场的五泉工商所,然而却也让工商所犯了难。原来,绿色市场内的狗肉店铺,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然而法规中虽未说明狗属于农副产品,但也并未明确规定不属于农副产品,五泉工商所也曾干预过市场内的狗肉商,但是只要工商一出手,狗肉商就坚称自家犬类是从农村收来,既然是从农村收来,怎么不是农副产品?每每查处到此,就无法继续进行,五泉工商所所长方飞表示,虽然明知他们的狗来源有问题,又未经过检疫,但作为工商部门,他们无权单独进行查处。

 

伴侣动物可以宰杀却不用检疫?

 

伴侣动物俗称宠物,猫狗都属于伴侣动物,许多人都把猫狗当做人类一样看待,反对把猫狗当做食物,然而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支持食用狗肉。在我国,并无任何法律文件对伴侣动物有禁止宰杀食用的规定,出台禁止食用伴侣动物的法规,目前来讲并不符合国情,但是在许多省市,地方政府都规定只要上了餐桌的肉制品,都要经过宰前宰后严格的检疫。然而《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开章明义,办法中所称畜禽只包括猪、牛、羊、鸡、鸭、鹅、鸽子等动物,并未明确说明包括猫狗,张苏滩水产市场当街宰杀,不经检疫,犬类与粪便、内脏、同类尸体混于一处之乱象,便始于这里。

 

若要彻底消灭市场上犬类来历不明,私屠滥宰的现象,只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弥补法规空白,否则只能走上风声过后死灰复燃或地上转入地下的老路。

 

文章来自: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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