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遗弃犬只将处以2000元罚款!17日,济南市公安局在犬类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一市民擅自将犬只遗弃,根据规定将受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想继续养狗可送往犬类留检所或者小动物保护组织,不可随便遗弃。
7月15日清晨5点左右,记者跟随济南市治安支队、市中区治安大队对居民小区、广场街道等遛犬集中区域开展集中检查。5:20左右,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管理稽查队在经十路体育中心附近开展检查,在省体育中心,一不拴狗绳的男子被民警拦了下来,尽管狗办证了,而且随身携带,但因携犬外出未拴狗绳、进入的公共场所等行为违法,被民警现场处以警告处罚。
在舜玉小区附近,一位老年人不拴狗绳遛狗被民警拦了下来,经检测狗有芯片,但是这位老年人却拿不出狗证来,“这只狗是我晨练时候捡的,看到挺可爱的就自己养起来了……”
随后民警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