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山西运城一名8岁女孩遭藏獒撕咬,幸遇路人营救,方得脱险。就在近一个月,藏獒伤人事件在全国各地至少发生了7起。其中,最为悲惨的是6月27日,辽宁大连旅顺区一女童被藏獒活活咬死。一连串的恶犬伤人事件,把长期存在的城市犬患问题再次凸显到人们面前。如今,养犬越来越成为一种生活时尚。所养犬只从过去的普通小狗、袖珍宠物狗向“狼狗”“藏獒”等大型犬、野性犬过渡。随之,遛狗伤人、污染环境等社会问题愈演愈烈。而记者调查时发现,对宠物饲养的管理目前存在诸多盲区。治理狗患的长效机制应当如何建立?
恶犬伤人人之过藏獒作为一种来自青藏高原的凶猛犬类,其攻击性让普通人无法想像。6月3日中午,在运城市盐湖区龙居镇赵村,一名8岁女童在村口与一条藏獒相遇。从村口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小女孩毫无招架便被这条藏獒扑倒,很快就被拖到一旁,挣扎了1分多钟不再反抗。幸有一名骑电动车的村民经过,他先是用电动车猛撞藏獒,但无济于事,又从一旁取了根木棍,接连打击藏獒头部,其才松口。而此刻,小女孩几乎进入休克状态,倘若稍晚一会儿,恐有性命之忧。
与此同时,从各地传来多起恶犬伤人的新闻:7月1日,福州长乐营前镇,一条拴养的杂交藏獒挣脱皮带,撕咬3名过路老人,致3人不同程度受伤;6月28日,四川泸州一只藏獒咬伤一名妇女,藏獒被民警当场击毙;6月24日,北京昌平两只藏獒从某公司院内蹿出咬伤3名路人……不仅恶犬伤人,现实生活中,宠物饲养不当还引发多种社会问题。相信这是不少小区居民的梦魇:半夜狗吠被惊醒;一不小心就踩到狗便;遛狗不拴狗绳,任狗乱跑乱叫……太原市漪汾苑小区居民严明告诉记者,她家的孩子前不久被小区一宠物狗咬伤,狗主人居然说没事,回家擦点肥皂就好了。
生活水准提高,但养狗人的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没有相应提升,为犬只伤人事件埋下隐患。法规力度待加强道德约束无力,即需法律惩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烈性犬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其饲养人或管理人还可能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宠物狗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事件毕竟是少数,更多的狗伤人事件还是以双方协商方式赔偿了事。但这种处理方法,只能实现对被伤害者的权利救济,从公共层面来看,对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并没有起到作用,所以还是不能防范下一起伤害事件的发生。
记者从运城市公安局了解到,盐湖区狗伤人事件,由于不属于故意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因而公安机关只进行了调解处理。伤人的藏獒已被处置,藏獒主人对小女孩做出经济赔偿。另外,运城市公安局联合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展开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各级治安管理部门积极与畜牧部门协调配合,解决犬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接受采访的运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安机关犬只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和2010年《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但他也直言,凭借这些肯定不能有效防止狗伤人。他解释说,《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执法部门先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依照目前人们的收入水平,这种处罚力度显然过轻。相比较,有资料显示,香港有700多万人口,已登记狗约有19万只,狗伤人却不多见。香港管狗,首先靠的是严法和严罚。从宠物犬发牌,到看管宠物犬,再到狗粪处理,都有具体规定,违反者严惩。比如,5个月大的狗必须领取牌照,否则可被罚款1万元港币。这些法规,通常在市民考虑是否要养狗时,便通过不同渠道告知,责任一清二楚。
严管理加好服务
据了解,养犬管理的行政职责在大多数地方归属公安机关。为了避免狗咬人的恶性伤害事件发生,各地公安机关对养犬行为基本上采取强化管理,规定对饲养犬必须登记,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此次发生藏獒伤人事件的运城市,当地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当前在养犬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养犬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全社会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公安、畜牧、工商、防疫、城建、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但从目前管理情况来看,虽然公安机关致力于养犬工作的规范化,但难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最关键的是其他相关部门在养犬工作上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未能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无法可依是目前公安机关在犬只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瓶颈。由于当地养犬方面政策性法规的缺失,无法深入开展系统性犬只登记备案工作,难于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法规不完善、职能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是目前一些地方养犬管理工作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要治理城市“狗患”,亟须有关职能部门理顺执法机制,强化末端管理。不过,在强化管理的同时,需要重视的是,要辅以服务和引导,培养养狗人的自觉性,从而降低执法成本。
同样是在香港,以养狗登记为例,宠物犬资料会汇入渔护署的中央资料库,给统一管理和提供服务带来方便。甚至那些在香港新界农村或在渔船上饲养的狗,渔护署也会派注射队前去给狗接种疫苗和发牌,而且服务价格非常低廉。与内地动辄一年几百元的养狗登记费用相比,香港3年一次的宠物狗领牌费不超过80元港币,包括注射疫苗,以及植入载有犬种、岁数及所属主人姓名、住址等资料的微型芯片。因此,在香港,很少有宠物的主人不愿去政府登记。
狗是人类的朋友,如何让宠物狗真正与人类和谐相处,还是需要政府从改善服务做起,同时加以法制保证、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