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实施的《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后,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仅可饲养1条小型犬,禁止饲养33种烈性犬、大型犬,以及其他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体高(四肢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61厘米的成年犬犬种。养犬干扰他人的,将由公安、城管给予处罚。 《办法》公布以来,受到市民广泛关注。日前,市公安局联合市农委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无序养犬问题,并就市民关心的大型犬、烈性犬的标准和名录进行详细解释。
部门动态 详解33种禁养犬确定原则 根据规定,市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仅可饲养1条小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一般管理区内可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 33种禁养犬包括藏獒、大丹犬、大白熊犬、德国牧羊犬等。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3种禁养犬,是经过兽医专家们多次会商,同时也参考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经验最终确定的。“将这33种犬列为禁养犬,最主要的原因是其中大部分犬只对人类有攻击性,容易造成人员伤害;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犬体型比较大,不适宜在城市饲养。” 记者浏览禁养名录发现,金毛、拉布拉多、萨摩等体格也较庞大,但并没进入禁养名单。而大白熊犬性情温驯,却进了禁养名单。这是为何? 这名负责人解释称,金毛和拉布拉多等犬只虽然体型较大,但性格温驯、叫声小,在我市未有咬人和攻击人的记录。而大白熊犬尽管性格温驯,但活动空间较大,不太适合在市区内喂养,而且其体格过于庞大,容易给老人、孕妇、儿童造成恐慌。
相关建议 可将禁养犬送至一般管理区 市民家中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该如何安置?根据规定,下月初,我市将设立犬只留检场所,收容处理无主犬、流浪犬、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只以及因违反《办法》被收容的犬只。据了解,目前犬只留检场所正在筹建中。 相关人士建议,市区禁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市民可将其送养、寄养在一般管理区,但必须拴养或圈养。
特别提醒 养犬干扰他人最高罚500元 市公安部门表示,今后,对于养犬干扰他人生活的,第一次处以警告,警告之后不改正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将由城管部门责令纠正其违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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