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市民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114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403条修改意见。常委会有关部门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了有关方面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2010年12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民主,更充分地听取各方意见,现将草案修改稿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上海人大公众网上全文公布,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1年1月8日至2011年1月2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fgw@spcsc.sh.cn (三)传真请发至:63586583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1月7日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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