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接狗”该接受怎样的审判

据《扬子晚报》报道,在江苏淮安公安系统,原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去年因被当地民警网络实名举报用公车接送小狗而轰动一时。日前,他因涉嫌受贿罪出现在淮安市中级法院法庭。 从某种意义上说,曹兴龙是倒在“公车”和“狗”上。站在被告席上,法庭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其涉腐犯罪问题进行清算和追责。不过,笔者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公车接狗”问题该接受怎样的审判? 贪官并非生来就贪,任何巨贪大蠹都是由小贪小蠹一步步累积而成大贪的。因此,在法庭严格清算曹兴龙腐败犯罪的同时,整个社会也有必要对“公车接狗”“公务出国腐败”及“公款大吃大喝”等并非个案现象的腐败问题进行反思,除了站在受审台上的曹兴龙们,那些自以为小腐败不算什么者,都当接受道德审判、舆论审判、民意审判,都当照照贪官这些反面镜子,看看自己思想灵魂深处还有哪些灰尘污垢。 对“公车接狗”现象启动另一种审判,寓意反腐重在抓小抓细抓早。如果早就形成了全天候全方位的群众监督、社会评判机制,如果早就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的反腐高压态势,所有隐患之“小”、风险之“小”都被扼杀在最初的萌芽状态,稍有特权享受和小腐败苗头的曹兴龙们都能受到当头棒喝,其何以在“公车接狗”之路上越走越远,坠入万劫不复之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pandaemm@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