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大巴在高速公路上违规下客,乘客刚走出几百米远就被撞死,肇事车不见踪影。
一台小轿车车主报警,声称自己在高速撞死一条狗,但车辆受损痕迹显示“并非撞击普通动物造成”。
2月5日上午,高速交警耒宜大队在一个小时内接到这两起案件。最终,小轿车裂开的挡风玻璃上几根毛发引出真相:撞死人的就是这辆自称撞死狗的肇事车。
目前,肇事轿车司机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交警提醒:“行人上高速是违法行为,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倒行人,切勿逃逸。”
报警:我撞死了一条狗
“我撞死了一条小狗,麻烦交警过来处理。”2月5日上午11点多,耒宜大队永兴中队接到一名杨姓男子报警,说自己在京港澳高速北往南永兴辖区撞死一条突然跑出来的狗,车辆受损,正等待处理。
永兴中队中队长胡杰说:“我们赶到永兴服务区后,他(杨某)自己描述事情过程,但表情很轻松。按常理,出了交通事故后,即使没有人员伤亡,驾驶人都会情绪激动。”
民警查看这辆牌号为湘C86658的轿车,保险杠已经断裂,引擎盖左侧瘪了下去,而挡风玻璃上有一大块因撞击产生的圆形裂纹。“如果是撞到一条狗,受损痕迹应该没有这么大。”交警说,“判断车辆上的痕迹并非撞击普通动物造成。”
此时,交警发现挡风玻璃裂纹上,有几根头发,“这明显不是动物的毛发。”而这一切,杨某并不能详细解释清楚。
真相:被撞死的是行人
就在杨某报警半个多小时前,2公里外的高速路段发生一起行人被撞事故,行人当场死亡,而肇事车不见踪影。杨某“撞狗”一事的种种疑点,让交警立即将其与这起车祸联系起来。
民警立即与中队事故民警进行联系,详细了解行人被撞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对杨某进行更加细致的询问:狗是什么颜色的?体型多大?当时杨某的车速多快?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让杨某的神情越来越紧张。
与此同时,民警将被撞现场的物证与杨某的轿车受损痕迹进行对比,经过对比,确定肇事者正是杨某。此时杨某才承认,是自己撞倒了行人。
胡杰推测:“杨某报警,一是因为车子受损严重,开不动了,二是抱有侥幸心理,假称撞到狗,想骗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洗脱肇事责任。”
交警:高速路上撞倒行人,切勿逃逸
交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撞倒的行人是从一辆大巴上下来的,通过调取车祸现场前后收费站的监控录像,昨日上午找到了这辆湘A牌照的旅游大巴司机。胡杰介绍,被撞倒的行人姓刘,“从大巴上下来后,才走出几百米,就被轿车撞倒了。”
目前,肇事者杨某已被移交至永兴县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而大巴因在高速公路上违规下客也受到相应处罚。
时常有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这给自己和行驶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胡杰说:“有些驾驶人可能不知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上高速路是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撞倒行人,只需要承担‘无责任赔付’,支付一定的赔付金。”
胡杰说,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撞倒了违法上高速的行人,驾驶人切勿逃逸,“一旦逃逸,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后果就严重多了。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处置。”
文章来自: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