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经出租车司机同意,可携带宠物犬乘坐

11月31日举行的《丽江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上,狗随主人乘坐的士有可能被当地更加“人性化”决策。也就是说,只要经小型出租汽车营运方同意,狗并可随主人同时“打的”出行。此听证将报市政府审核审议后依法发布。

  Q:狗狗能坐出租车吗? A:只要驾驶员同意就行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餐厅、商店和网吧等公共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和纪念性公园。

  盲人、肢体重残人士可以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进入前款所列区域。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当经出租车驾驶员同意。

  Q:孩子可以遛狗吗? A: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侧

  重点管理区内所有犬只应当在户(院)内豢养;携犬只外出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不超过1.5米长的犬绳或犬链牵领约束,并携带犬只免疫证、登记证和犬牌;携犬只外出时必须携带处理犬只排泄物的物具,并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禁止9时至19时携犬只外出;携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采取怀抱、装入犬笼或者犬袋等其他约束措施;单位饲养的犬只除免疫、登记、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一般管理区内的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控养或圈养。

  Q:对流浪犬怎么办? A:政府应设犬只滞留场所进行接收

  区县政府应当设立犬只留滞场所。犬只留滞场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弃养、走失、扣押、没收的犬只,并配合养犬管理机构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查处举报、投诉犬只伤人、扰民等违法情况。

  《办法》(草案)指出,养犬人应当妥善处置下列犬只,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将犬只送到犬只留滞场所,犬只留滞场所不得拒绝接收:放弃饲养的犬只;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因不符合条件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养犬登记续期手续的犬只。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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