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认为应该少管些狗事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10日在广东团讲出这句话,“市民认为公安机关要多管些人事,少管些狗事。”引起满堂笑声。一些代表会后表示,他讲的话值得思索。

  广东团10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伟才作大会发言。他说, 近年来,城市犬只数量增长很快。犬只扰人、伤人、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层出不穷。经统计,2009年7月1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至今年3月9日为止,广州涉犬警情为:犬吠噪音扰民、犬只随地排便的报警7988起;因不牵犬绳或饲养大犬致他人恐惧不安的报警1793起;犬只伤人的报警3157起。老百姓对犬只的管理越来越关切,希望政府规范、加强养犬管理。

  陈伟才说,养犬管理主要包括犬只登记、查处违规养犬、收容流浪犬、犬只防疫等,另外公安机关还要调解狗咬狗(代表们笑)引起的民事纠纷,处理狗伤人、犬只随地大小便、引导群众文明养犬等内容。

  现场气氛热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笑着插话说,养犬管理规定是广州市立的法,养狗这样的事情不用全国人大来监督吧?

  陈伟才说,养狗管理主要是城市管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职责,但据他调查,全国各地人大在立法时,大多数将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只有深圳、杭州等六个城市由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主管。全国不少地方的民警得知他是全国人大代表后,纷纷要求他来呼吁。

  陈伟才说,他和全国各地的同行都认为,公安机关主管养犬工作是不合适的,存在很多弊端。首先,不符合公安机关职责的定位。此项工作主要是一项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作为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可以配合处理养犬工作中的治安事件,但不宜作为养犬的主管部门。同时,当前的治安形势促使公安机关必须将有限的警力全身心投入到治安工作中。还有,市民普遍反对公安机关作为养犬管理的执法主体。市民认为公安机关是管治安的,要多管些“人事”,少管些“狗事”(代表们又笑),认为狗不会偷、不会抢又不会骗,公安机关管狗是“多管闲事”、“不务正业”,为此存有较大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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