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建言如何养犬

《张店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市民给予了极大关注。

市民建言如何“管犬”

建议一:养犬还须征得邻居同意

    家住博物馆广场附近的陈先生表示,《办法》中规定的“限养区内个人养犬,须征求居委会的意见。”,这条规定还应补充一点:征得邻居同意后再向公安部门申报。“如果向居委会征求意见,居委会并不了解楼内居民情况,而且难以做到公开、公正。”

张店潘庄社区的曹先生也表示,养犬者要顾及其他人的感受。养犬者到公安部门申报时,公安部门应先看邻居对此的意见和态度,如过半以上的邻居同意,并且养犬人具备条件养犬,公安部门才能给予批准。”

建议二:相关部门公布投诉电话

 

    “如果有人不办证或者在禁养区内养犬,我们该找哪个部门反映情况?”针对《办法》中“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制度”、“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等规定,不少市民提出,因为相关部门难以做到挨家挨户检查,因此可以建立市民举报制度,举报不规范养犬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职责,并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如果发现违规养犬行为,我们知道该找哪个部门。”黄金国际的胡女士建议。

“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职责,在新规定出台之初就加大检查力度,和社区、居委会联合起来,严查不规范养犬,加大新规定的宣传。”市民表示,新规定出台非常受欢迎,但更重要的是要监督到位,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三:违规养犬应重罚

    《办法》中对违规养犬如何处罚也作了明确规定,违规养犬不仅将受到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此,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这不仅能更好地规范养犬,还能有效震慑无视养犬规定的养犬者。

“现在很多城市对养犬者都是收费的,这个做法值得借鉴。”几位市民表示,增加养犬成本,会更好地引导养犬者自觉规范养犬。“处罚力度也应加大,养犬是好事,但违规养犬、明知故犯就应受到重罚。”市民刘先生表示,对违规养犬,相关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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