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现“虐狗男”用摩托车托着!

  11月29日,网友“闯江东”在大渝网上以《如此残忍,文明何在?》为题发了一篇帖子,从照片上可以清晰看到:一个男子正坐在一辆牌照为渝B02889的摩托车上,而在车后座处,则用一根绳子将一条小黄狗的脖子死死拴住。这条小狗趴在地上,张大着嘴巴,表情看上去相当痛苦。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的任先生。任先生表示,他家住渝北龙塔小区,11月29日上午10点上班时,他见到一辆摩托车拖着一只小黄狗,缓慢地行驶在渝北梧桐路上。骑车的男子一脸轻松,不时回头看看小黄狗,神色冷漠。他表示,摩托车当时行驶了将近300来米,到路尽头一维修店处时才停了下来。

  昨日,记者来到渝北梧桐路。路边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店长黄先生称,11月29日上午,的确有名骑车拖狗的男子来过自己的店里。男子一进店门就向他借了一根铁棒。黄先生当时跟着一起出了店门,只见骑车男慢慢走到车后,一脚将后面瑟瑟发抖的小狗踢翻,抡起铁棒就用力朝狗脑袋敲了下去……“狗儿惨叫了一声,挣扎两下便不再动弹了,地上吐了一摊血。”黄先生称,自己一直在劝他,可骑车的男子根本不听,打完后便骑上车扬长而去。

  黄先生称,骑摩托车的男子大概40来岁,曾经来店里修过摩托,每次过来修好车便走,不爱讲话。黄先生只知道他是个开“摩的”的,可能住在附近。记者随后向附近几名居民询问,但都表示不知道骑车的“虐狗男”是谁。

  随后,记者将“虐狗”一事反映给了重庆市犬业协会,秘书长胡珂在听闻后非常愤怒,称这种做法太残忍了。他称,虽然目前在国内没有小动物保护法,不过《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犬只。如果发现虐待自养的狗,犬业协会将出面进行制止。如果虐待他人的狗,那么他们会联系派出所对其问责。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秦庆国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保护的是濒危、珍稀的野生动物。对近来网友频频曝光的虐待、虐杀小动物的行为,我们只能在道德上对其谴责,无法惩处。由于“虐狗”“虐兔”的事件层出不穷,目前社会各界呼吁出台小动物保护法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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