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是非常危险的,一个小石子都有了威胁力,更不要说一个几十斤重的宠物狗金毛犬了。近日渝水法院对宠物狗跳楼导致路人九级伤残的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判决狗主人赔偿路上伤者12万余元。
2013年4月26日7时许,王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新余城南周家菜市场附近时,被一条从5楼跳下来的宠物狗砸中,人车一起摔倒在地,导致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腰1椎体左侧横突撕脱性骨折、颜面部外伤、腰3~4椎间盘损伤。王某住院25天,花费医疗费33141.34元。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8000元,花费鉴定费900元。因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狗的饲养人陈某某、陈某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129764.24元。
渝水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被从5楼跳下的狗砸伤,陈某某、陈某作为该狗的饲养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确定王某的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121100.97元。
这可真是天降横祸呀!不知道怎么回事,狗狗对窗外的世界很是好奇,还不走寻常路,喜欢跳窗户!朋友们在家一定要把门窗看好啊,防止好奇心非常严重的狗狗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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