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被车撞断腰主人索赔4.3万 法庭争论谁闯红灯

    金毛过马路被撞断腰狗主索赔4.3万元 此案昨日二审 是谁“闯红灯”双方争执不下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一只金毛犬过马路时被撞断了腰,结果狗主把肇事司机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3万元。昨日,这宗小狗车祸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究竟是小狗闯红灯还是肇事司机闯红灯引发车祸,成为庭上争论的焦点。 金毛被车撞伤犬主索赔 根据狗主聂女士诉称:2012年3月31日晚9时许,她带着花5000元购买、并领有狗证的两岁金毛贝贝,在福田区白石东路红绿灯路口从斑马线过马路,此时孙先生驾驶的汽车将狗撞伤。 事后,聂女士的金毛贝贝先后在多家宠物医院进行治疗,均确认该犬腰椎骨折、错位,腰椎神经至今无法恢复,两后腿瘫痪无法行走。聂女士为此已花费39555元治疗费,并且请人花563.5美元从国外为金毛贝贝买来辅助支架轮椅。 因赔偿数额谈不拢,聂女士将孙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撞伤金毛贝贝治疗费损失、购买辅助支架轮椅费用共计43199.89元。 一审判车主赔偿5000元 此案一审开庭时,孙先生提出反诉。他称事发时,车行道显示绿灯,人行横道显示红灯,聂女士的金毛贝贝在无人牵管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才导致事故发生。 一审法院认为,事发后,交警部门确认因事故发生路段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确认本次事故责任,原、被告双方也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该院参照相关规定,推定由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孙先生应对聂女士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宠物医院未提供病历、后期治疗医嘱等相关证据,且聂女士的辅助支架轮椅系境外购买,未办理相关认证手续和提交符合规定的翻译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综合考虑各项情况,一审酌情判定孙先生赔偿聂女士5000元。 二审:是谁“闯红灯”成焦点 一审判决后,聂女士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一审判决是按照该金毛犬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赔偿标准,但事实上,宠物作为具有生命的财产,不能仅以交易价格来判断其价值。她饲养该金毛犬花费的情感、时间、金钱成本远远不止5000元。而且作为狗主,她不可能对受伤的金毛贝贝置之不理,金毛贝贝至今后肢仍瘫痪,还需要做后期治疗,花费肯定要超过一审4万余元的索赔数额。宠物医院不能提供病历和治疗费单据,仅能提供定额发票,也是目前宠物医疗市场的现况所决定的。 因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录像,双方对是谁“闯红灯”争执不下。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友情提示:买狗就上宠物岸,我淘我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pandaemm@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