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4次违规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清理重点地区14000余处,查处无证犬1万多条,查处违规遛犬行为1万余起,查处违规进入公共场所行为2600余起,现场处置教育群众近3万人次。截至目前,全市新登记注册犬只10余万条。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两次联合畜牧兽医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全市性贯彻落实《规定》现场咨询会活动。天津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在有关街道、居委会和物业部门大力支持下,相继建立了7个市级、34个区(县)级“依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现市局正在筹建“爱犬协会”,构建行政管理和养犬人之间的交流平台,拉近管理部门和养犬人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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