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名犬流向餐桌 被判一年八个月

  2009年2月8日晚11时许,张强伙同李林、周坤(二人均已判决)窜至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某村,采用投毒的方式,将绑有氢氰酸剧毒成分蜡丸的鸭肉块,投喂给党某饲养在院内的1条狼青犬,至该犬中毒死亡后盗走。随后,该三人又窜至马鞍山市开发区某藏獒园,采用同样的方法,将孙某饲养在狗舍内的2条藏獒犬毒死。将其中毒死的一条藏獒犬和7条藏獒犬幼崽盗走。事后,张强、李林、周坤三人将中毒死亡的一条狼犬和一条藏獒犬作为食品以4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张所(已判决),获得赃款400余元。张所明知收购的犬只是中毒而死,仍将犬肉作为食品销售给一些饭店。经侦查机关全力追缴,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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