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家狗犯法吗-中国法律中杀狗吃狗肉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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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立一个捕杀流浪狗的民间***,请问这样犯法吗,可以申请下来吗

捕杀流浪狗控制数量一般是***的事情。遇到个别攻击性很强的狗可以靠很多方式处理,但不允许***,***动物属于违法。最好的办法是上报***门请求处理,这也是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省性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活动资金。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中国法律中杀狗吃狗肉犯法吗

吃狗肉在中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食品安全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食品之中,有一种是野生动物,仅此一种食品,在中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大量人在食用。而且最近20年中国不断发生恶性扑食野生动物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食品安全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美国人欧洲人一定会想为什么中国人允许公民吃狗肉。

据我一个去过中国的大学老师讲,中国法律之所以不吃狗肉,是因为“中国人民有选择食品的自由”。

公元前203年前,在郦食其和刘邦的谈话中便指出:民以食为天 。见《汉书.郦食其传》。《汉书》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民以食为天”闪烁着自由生存和***思想的光芒:

西汉的司马迁在《史记·郦生陆贾 列传》中写道:“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唐代的司马贞作《史记》的 “索隐”时,注明是出自管子的话。管仲曾 说:“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 之天者,斯可矣。”

民以食为天的观念如 此源远流长,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文明史 和农业关系至为密切,粮食至关重要。人 们对于吃的重要性的认识始终贯穿于中 国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

民以食为天的 观念,可以说是中国饮食文化观念中最 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

没吃怎么能生存?没吃怎么能谈***、***、自由? 虽然今天中国已经是人民***了,但是出于对生存的天然防备心理,中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自由选择食品权利。 允许吃狗肉固然会让很多喜欢养宠物人的有意见,但是剥夺人民有选择食品的自由更让人恐怖。

也就是说,中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

中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的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人都选择食品的自由,此项权利不得侵犯”。在其他国家,有人吃狗肉,你可以去***控告,但是在中国,你有权吃狗肉,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韩国的中国人在得知美国正在建立所有的被饿致死的欧洲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大街上有大量的流浪狗,这些饿死的人怎么会没食物呢?后来他发现,古代欧洲人民也是合法吃狗肉的,但在****教上台之后,首先搞养宠物狗,然后说“狗是人类的最好的朋友”,以致欧洲人最后只能束口待毙了。他由此坚信失去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是人类的悲剧之一。他家里有好几条狗,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吃狗肉。但是你应该知道,吃狗肉不是一种习惯,吃狗肉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中国女孩听到美国2、30年代中大饥荒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放任街头大量的流浪狗在大街上,不去拿作食物,而被活活饿死。因为在中国,人有权食用流浪狗,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中国发生过强制人向狗下跪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中国的农民土地被征用了,他们无其他谋生手段,这时候他们可以养殖食用狗出售,,他们至少还可以通过为其他人出售食物,而自己也得到食物的方式生存。中国权利法案保证了中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因缺少食物而饿死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低廉、极有意义的自由和权利,中国人在受西方人士的疯狂诋毁的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千年多年来智者的理论:民以食为天。所以,***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吃狗肉“立法”,如限制某些狗建议不吃,又如买狗肉者必须查实来源,确定狗是否是健康狗等,来减轻吃狗肉普遍程度,而对于彻底禁吃狗肉,由于民以食为天,***是永远做不到的.

1、中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禁止杀狗、吃狗肉。

2、中国目前规定的动物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是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的。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但狗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不是珍贵、濒危动物,所以中国法律对杀狗吃狗是没有规定的。中国法律按照“法无规定即自由”实行,所以杀狗吃狗不犯法。

坏处有《本草经疏》日:狗肉“发热动火,生痰发渴,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现代医学研究表明,高血压、中风后遗症、严重心脏病、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胃炎、痢疾、溃疡病、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等病患者不宜食用狗肉。

狗肉不宜与杏仁、大蒜同食。此外,狗肉还不宜与菱角、绿豆等豆制品同食,否则易引发腹胀等不反应。吃狗肉中蛋白质含量丰富,茶叶中富含鞣酸,两者结合可使胃肠蠕动减缓造成便秘,使大便中的有毒物质在肠内停留过久,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狗肝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过多食用亦可引起中毒。

我家楼下的小狗快要被我奶奶杀了,它才活了五个月,还很小很小很小…

在今晚,你听见了它的惨叫。很凄凉,当我劝阻我奶奶时,她都不理我,我走到了那小狗的身旁,我眼泪都哭出来了,它看了我一眼,也哭了,我第一次见狗狗流泪,也许它很饿。但是我没有勇气偷块肉给它,我真想把它放了,可是我没有勇气。至今它还在叫着…

我真不希望人类掠杀小动物,尤其是狗,因为它们都是有灵性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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