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五圩镇中年男子韦某,酒后回家途中被侄子家的一条狗追,因此与侄子发生冲突,并持刀将其捅伤。日前,韦某被河池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23日大年初一晚,韦某到朋友家喝酒。在回家的路上,韦某突然被一条狗狂追,便抓起地上的石头“反击”。当韦某一路追到侄子家时,遭到几名侄子的指责:“大年初一不该手持石头进人家家门。”韦某质问:“狗来追我,我追狗都不得吗?”叔侄双方遂发生冲突。随后,韦某的侄子用木棒将其打出家门,韦某气愤之下,手持一把随身携带的啄木鸟尖刀捅向其中一名侄子的腹部,致使其受伤。目前,伤者已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警方经调查后,依法对韦某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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