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养犬行为该不该限?

  到底养犬行为该不该限?怎样去限、去管理?5月5日,市公安、农牧、犬业协会及部分市民围绕着监管主体、收费项目、处罚标准等问题,热心地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建议。

  八成以上的市民表示赞成

  5月4日晚7点左右,记者在南关十字的绿地,随机对遛狗和散步的十来名行人进行了采访,其中超过10人表示养狗行为需要管理,占到了随机受访者的八成。

  采访中,大家一致认为,在立法限养犬只时,建议从监管部门到犬主,从收费到处罚,具体条款都应进一步规范、细化。只有加强了对犬主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狗患”的发生。

  应明确划分各管理部门职能

  根据《限犬规定》,犬只管理涉及公安、农牧、卫生、城建、工商、环保、市容环卫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但对于各个部门如何分工协作,《限犬规定》并未做出具体规定,这就造成限犬工作中出现“大家都应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对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完颜海建议,应明确划分各管理部门职能。比如,犬只的登记应由公安部门管理,防疫应由农牧部门管理。而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应视情况由不同部门进行处罚,例如犬主不及时清理户外排泄物应由市容环卫部门进行监管处罚,犬只扰民伤人应由公安部门行使监管职能等。只有对这些内容进行细化,才能起到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作用。

  应该合理规定收费项目

  “禁狗令”限定的高门槛和高收费,导致养犬者产生抵制。对此,市犬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我市养犬者大多是普通百姓,买一只犬不过三五百元,面对如此高的收费,大部分人交不起也不愿意交。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对于城市养狗,应该有法规进行约束,但现行《限犬规定》中对于登记费、年度审核费等收费项目规定太高。家里养了一只泰迪犬的陈女士表示,政府管理城市养狗对于城市发展是有正面作用的,而且政府收取一定的登记和管理费用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费用不宜太高,每年100元以内为宜,否则过高的收费让养狗的人只能“置之不理”。

  应分类分级合理处罚

  “现在对于犬类的管理中,涉及处罚的部分原则上是以《治安处罚法》为处罚依据,养犬扰民的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完颜海告诉记者,如果是纵犬伤人类的案件,目前市公安局只能依《治安处罚法》的第四十三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他建议,“禁犬令”中应该将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细分,并分类、分级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合理处罚。

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pandaemm@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