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时许,周小姐和几个朋友到文曾路附近散步。恰巧碰到王女士牵着一条雪橇犬迎面走过来。在距周小姐约2米处,雪橇犬突然冲上来,朝周小姐狂吠了几声。
在王女士的训斥下,加之雪橇犬有绳子拴住,未对周小姐等人造成伤害。不过,周小姐很生气,她以“有恶犬伤人”为由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周小姐指着王女士的雪橇犬,称它是“疯狗”,并要求民警当场“开枪射杀恶犬”,还称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过类似事例,“不开枪杀狗就投诉你们不作为”。
民警经过调查核实后,发现王女士的雪橇犬手续齐全,也没有对周小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王女士也向周小姐求情,并表示可以适当地给予经济补偿。
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王女士向周小姐道歉,并承诺看管好雪橇犬,事情圆满解决。
文章来自: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