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把男孩吓得摔伤 父母起诉索赔精神抚慰金

    重庆商报讯 “自从被狗狗吓得摔伤后,儿子就常在半夜被噩梦惊醒。”昨日,沙区某大学老师刘先生将狗的主人袁先生告上沙区法院索赔,起因是因为袁先生养的拉布拉多犬将刘先生6岁的孩子吓得摔伤。

    昨日,记者在沙区法院见到了刘先生夫妻俩。身为大学老师的刘先生介绍,儿子小涛(化名)今年6岁。9月3日晚6点左右,父子俩到学校操场踢球时,远远走来一位遛狗男子。“狗有近一米长,狗主人当时将骨头抛出去,让狗狗去追。”刘先生回忆,不到5分钟,狗狗突然向儿子跑来。“当时孩子因害怕当即跑开,狗见有人跑,立马就去追,一追孩子就摔倒了。”刘先生说,儿子摔倒后,胸部和腿部都有擦伤,还流了血,后被送到医院治疗。

    刘先生说,自从儿子被狗狗吓得摔伤后,常常半夜从噩梦中惊醒。如今儿子在外面看见猫狗都害怕,嚷着要回家。刘先生认为,这次可怕的“经历”给孩子的心理上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于是向法院起诉,向狗主人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9000多元。

    昨日,被告袁先生在庭上称,事发当天,他和老婆带着一只叫“多多”的拉布拉多犬到朋友家做客。“朋友家就在大学的操场边,当时狗狗是独自跑出了门。”袁先生称,他发现“多多”独自跑出门后,便带着它最喜欢的骨头去追。

    “我追到操场时,狗狗确实对运动中的球感兴趣,随后追了奔跑的小孩。”袁先生承认,小孩确实是被狗追赶时摔倒的,但从头到尾,狗并没接触到孩子的身体, 孩子摔倒是他自己的行为,狗狗去追只能算一个间接的因素。“病历上也写了是擦伤,只需消毒处理,医生也没要求进行其他的治疗。”袁先生说,事发后,他及时 将孩子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当时的医药费。对于刘先生提出的其他费用,袁先生表示,对方并没有提供需要营养、护理等证明,所以不予认可。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不过重庆渝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杨朝敏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孩的伤与狗的追赶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狗的主人没有对狗进行约束性的管理,狗的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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