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偷狗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是方正县某镇居民,今年35岁的他一直没有固定职业,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去年9月,张某在闲晃中了解到,向狗肉店推销笨狗能赚点小钱,囊中羞涩的他再度打起了偷盗的算盘。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张某在镇子里“广泛撒网”,锁定很多养笨狗的人家。去年9月23日4时许,张某潜入王某家的院子,将王家的狗牵走,以低价卖到某狗肉馆。随后,张某用相同手段,先后偷走4户人家的笨狗。去年10月末,经群众举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张某偷狗贩卖共获赃款2700元。近日,方正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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