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东郊因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狗数量越来越多,近年来逐渐形成了全国闻名的四大狗市之一,那里是市民集中贩狗的场所。开封市新出台的一家只能养一只宠物狗的条例,让靠卖狗为生的养狗户纠结不已。
12月6日,开封市政府出台了《开封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规定,在划定的规范养犬区内一户只能养一只犬。上世纪90年代,开封市企业改制,许多下岗失业者开始养狗、贩狗,兴起了一股“养狗热”。目前,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各类犬已超过20万条,且形成了全国闻名的四大狗市之一。很多市民养了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狗,以此为生计。
新条例规定:规范区域内禁止设立犬类交易市场,禁止从事犬类规模养殖;非助残需要,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宠物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在犬只管理备案制度中,规定“犬只出生满90日的,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由畜牧部门出具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的犬只,可以到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领取养犬证和犬只标识。还有规定:“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90日内,将超过规范数量的犬只自行处置。”也就是说,在规范养犬区内,一个家庭只准养一条狗。小狗出生满90天,就需要办起相关证明,到派出所“上户口”。如果自家的狗生育了小狗,按照一户一犬的规定,多出的狗在出生90天内要自行处置。对此,靠狗狗为生的人们看法不一,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妥善安置养狗卖狗商贩。
开封市规定,同意放弃养殖狗狗的商贩,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将由民政部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管理,同时由社保部门帮扶就业;愿意继续养殖的,可以搬迁到规范养犬区以外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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