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养流浪狗狗诈骗12万元 结果被判3年半罚金3000

        为筹措收养160多只流浪狗的经费,40岁的爱心人士唐某以帮人找学校为由诈骗12万元。近日唐某因犯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根据指控,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唐某在本市海淀区某小区一宠物店内,以能为被害人的孩子办理进入某重点中学就读手续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赵某及王某钱财共计12万元。据介绍,唐某是一位爱心人士,收留了160余只流浪狗。为此她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她在密云租了一个院子,还找人专门看管160多只流浪狗。收养流浪狗每月要支出大量费用,经济上日渐拮据的唐某便在自己的宠物店里拉拢一些有孩子准备上高中的客户,告诉他们可以帮忙办理入学,收取了两位受害人12万元好处费。去年11月底,被骗的两名事主陆续报警,唐某被警方传唤到辖区派出所。事后,唐某向两名被害人退还了8万元。

  法院认为,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据了解,唐某因为收养流浪猫狗十多年,直至案发前都未结婚。唐某入狱后,其收养的160余只流浪狗已被其他的爱心人士转移到另一个位于顺义的收养基地。

 

文章来自: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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