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狗了,如果不加看护,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新北市洪姓老翁22日出门时被一只大黄狗撞倒导致死亡,其主人受连带责任被判刑。
88岁洪姓老翁22日中午在新北市淡水区住家小区大门外跌倒,头部撞地流血受伤,路人发现立即通报救护车将他送至淡水马偕医院急救,因颅内出血、肺部积水,晚间十时宣告不治。案发后警方调阅小区监视器,发现老翁是被一只狂奔的大黄狗撞倒,立即沿着大黄狗逃跑路线追出肇事逃逸的“嫌犯”,是住在马偕医院民生路旧大门边小吃店的“LUCKY”,随即通知饲主带它到案说明。小吃店彭姓老板说,“LUCKY”是只混血米克斯犬,原为流浪狗,四个多月前跑到店里;因为很温驯,不会对客人乱吠,便将它收养在店内,目前身高约70公分、身长100公分、体重50公斤左右。检察官23日偕同法医相验后,指示警方调阅老翁相关病历及继续调阅周边监视器,并要求饲主带狗植入芯片,择日解剖确认死因,分析因果关系。
宠物狗狗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如果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是要担负责任的。因此朋友们看好自己的狗狗哦,不要让他独自乱跑,伤到人了就是找麻烦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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