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一个月内无人认领将被“按照规定处理”

  据公安部门调查推测,上海全市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60万条。狗越来越多,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2006年至今,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去年发生近14万起。

  因此,城市流浪犬的处置问题成为11月25日市人大召开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论证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立法部门在调研中发现,上海的流浪犬几乎都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一些市民随意将犬只遗弃,成为街头的危险源。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同时提出用“电子芯片追踪”的模式遏制遗弃犬只的发生。今后,上海所有的宠物犬都必须注入记录犬类和饲养人信息的电子芯片。

  对于无证犬和无主的流浪犬,法规草案规定“集中收容”,30天内无人认领,则“按照规定处理”。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在此前的解读会上就表示:所谓的“按照规定处理”就是“捕杀”。

  对此,不少爱犬人士存在疑虑。有网友认为,流浪犬的问题实质在于人,既然法律规定了“不能遗弃犬只”,那就要有配套措施,靠杀狗不能解决问题。

  也有网友建议可否区别对待:对有传染性狂犬病的或者恶犬给予捕杀,但是对于一般的流浪犬不要捕杀。

  还有网友表示:政府有责任帮助这些被遗弃的狗狗,有关部门应该开设反遗弃的热线。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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