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偷狗贼是很多人都讨厌的鄙夷个人行为,不仅盗窃他人的宠物犬,并且被毒死后的羊肉也是有潜在性的风险,危害吃狗肉人的身心健康。前不久,永嘉县两男子“药狗”后卖狗被判!审判长提示毒羊肉毒性残余伤害大!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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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两男子闯进村户家里,投掷涂有毒物的鸭脖子、药粒等诱惑狗类食用,待狗类毒性发病倒地后,出其不意将其盗走……前不久,永嘉县法院开庭审判该起案子,以市场销售有毒、危害食品类罪,裁定两被告刑期,并罚款。
二零零九年,四川人林某与平阳人吕某在卖狗市场追刚了解,后变成盆友。因闲着没事,两人打着了偷狗卖菜的歪主意。今年11月的一个深夜,二人驾车从平阳赶到永嘉县桥头镇,转了两圈,物色到“总体目标目标”,便投掷投喂带有药品的鸭脖子诱惑土狗食用。那天晚上,两人共盗走4条土狗,接着将之屠宰,并以15-二十元一斤的价钱出售供别人食用,盈利1250元。
三四天后,品尝到好处的两人再度赶到桥头镇,但因雨天,万念俱灭。
今年1月21日,两人赶到永嘉县桥底下镇,根据装有毒镖的十字弩、含有毒物的鸭脖子等毒杀3条家犬,屠宰后提前准备市场销售给别人食用,被公安民警现场破获。
抓捕归案后,两人还口供,曾在马路边看到一只金毛,感觉长得好看便将其偷至车里,但运送全过程中,金毛逃走看不到。
案子经移送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中,两被告对犯罪行为屈打成招。最后,永嘉县法院以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有毒、危害食品类罪依规被判林某、吕某刑期11个月、10个月,并各罚款15000元,追讨非法所得1250元,并严禁二人在刑罚执行结束之时或保释生效日五年内从业食品生产、市场销售及有关主题活动。
审判长提示,偷狗者一般用毒将狗残害,导致毒性残余化学物质存有于狗的血夜和身体机构中,食用这种狗,很可能造成恶心呕吐、头昏、拉肚子等副作用,乃至有生命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