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陪自己散步被车碾死报案后警方不出警

据李女士介绍,当晚事发前十字路口人行绿灯亮了,她牵狗快步行至斑马线中央,正在等候通过的一辆轿车突然鸣喇叭,她的狗受惊后挣脱绳索狂奔。此时,人行绿灯转红灯,一辆轿车直驶过来。一阵嚎叫,狗的右后腿被车轮碾伤。司机停了几秒钟,探头向车窗外看了下就从民治大道驶往梅林关方向。李女士记下了车牌号后拨打110报警,接线民警称会转给附近巡逻的民警。随后,李女士一直未见有警员前来。

  无奈的李女士又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她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当晚9时33分,民治交警中队值班警员进行了电话回复。“他问我有没狗证,没有就不受法律保护,没办法帮我去查。”李女士说,此时伤狗仍躺在地上流血。路边一报刊亭老板见状,拿来一叠报纸给其遮住伤口。眼看报警求助无望,李女士只好向朋友求助,将狗送到宠物医院治疗。

  “难道一定要出人命才有人来处理?”李女士说,她希望交警帮助找到肇事司机,“我不是要他赔多少钱,而是要问他为什么看到一个生命受伤了而逃离。”她同时承认,因担心植入芯片会对狗的健康有影响,至今没有申领养狗证。

  结果:民治交警中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没有狗证就不能证明狗是李女士的,而法律上车撞狗不按交通事故处理。市交警局有关方面称,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应当由派出所调解处理。宝安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称,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但主要由交警执行处理。可按公民个人财产受到伤害处理,但需要交警部门根据车牌号码找到车主,组织双方调解处理。民治交警中队交警称,如果李女士能出示养狗证,可以帮其根据车牌号码找到车主,进行理赔仲裁。

  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翔认为,此事中,没有涉及人员伤亡或交通堵塞等后果,也尚未构成刑事案件,警方不出警并无过错。当事人的宠物狗被轧伤,驾驶者已构成侵害他人财产罪。当事人可在事发地点的区级人民法院,循民事途径诉讼,要求车主或驾驶者赔偿。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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