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家住汉沽的高思远买新房搬家了,原来的房子被他租出去了。搬家时,租房子的人说不要狗,新房子又不方便养动物,于是他狠狠心把狗给扔了。那条狗就成了流浪狗,白天在垃圾箱里找吃的,晚上睡在老房子的楼道里。时隔半年,原来的邻居唐斌找上门来,指着自己腿上的纱布称,他被高思远家的狗给咬了。他说前几天晚上回家时,这条狗就睡在楼梯口,天黑他没看见,不小心踩了狗一脚,发狂的狗就在他的小腿上狠狠地咬了几口。现在,医药费都已经花掉2000多块钱了。高思远听出来了,他是来要赔偿的。可是高思远怎么也想不通,丢掉的狗咬伤了人,自己也要赔偿吗?
汉沽城区法律事务所的李律师认为,狗伤人事故属于特殊侵权纠纷,伤人的责任由狗主人来承担。在此纠纷中,高思远搬家时没有对自己的宠物狗进行妥善处理,致使这条狗成为流浪狗,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伤人,高思远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由于唐斌自己疏忽大意踩到这只狗,也是造成狗伤人的诱因,其也要承担次要责任。至于赔偿数额,应由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分配比例。
买狗狗就上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