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犬只过多不仅占据空间资源,还会造成环境污染,甚至扩大狂犬病隐患的存在几率。听证陈述人对此并不缺乏共识,但一个担心由此产生:假如“一户限养一犬”成为刚性规范,法规实施前的“一户多养”该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根据养犬人的实际情况,不要实施‘一刀切’。”陈述人邱琪英提出了一个设想。
而在立法专家看来,这个设想未尝没有可能,强制规范不“溯及既往”并不罕见,养犬规范同样要会考虑让法规的时效性适合现实存在。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养犬人并不会因为“可能限制”,而在规范实施前,让自家的“犬口”猛增。
市区住房面积小,可以限定“一户一犬”;但是郊区居住面积大,能否适当放宽?这样的想法,也并非没有市场,听证陈述人郑觉为此建议:市区和郊区可否区别对待,适当放宽郊区饲养犬只的限额。
对于城乡“差别对待”的设想,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的态度是:如果规定郊区面积大的养犬者可以多养,市区面积小的只能养一只,就会有权利不平等。事实上,“一户限养一犬”的制度设计,原本就跟住房面积无关,而是要从整体上寻求“人与犬、城市环境和公共资源、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的平衡。
“即便立法规定‘一户一犬’,也难免会有人打‘擦边球’,比如通过在多套房产下登记多只犬等。”提案人代表、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孙卫华认为,养犬人这么操作,属于轻微违法,可以通过行政执法予以纠正,比如罚款。
除了罚款,是否还有其他有效的社会监管手段?听证陈述人、徐汇区爱华小区居委会干部孙雪华赞同“限养”,在他看来,要让“擦边球”打得不那么容易,一种比较有效的办法是:社会舆论监督,因为来自周围的舆论压力,也是一种“违法成本”。
“在社区里,要宣传,让居民都知道限养规定,社会舆论压力就是这么形成的。”孙雪华说,对违反规定的犬主,如果居民要举报,还要“投诉有门”,法规不妨写得更明白点―――究竟去哪里举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由谁给出处理答复。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