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收留流浪狗的犬只留检场所正在筹建中,建成后,流浪狗的收容问题将得到解决。”在采访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山介绍,随着《扬州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的出台,流浪狗的生存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陈大山介绍,随着扬城流浪动物的增多,他们借鉴外地的做法,起草了法规,由公安部门负责设立犬只留检场所,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只,以及无主犬、流浪犬。犬只留检场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七日内原养犬人可以将犬只领回;逾期无人领回的,可以由其他人领养。
“和流浪猫相比,流浪狗的危害性更大,易对市民造成潜在伤害,在我市,随着犬只留检场所的建成,流浪狗在街头游荡的场景将不会再出现。”陈大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