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易先生开着车经过深圳罗湖区华丽路时,一只没拴链子的小狗突然冲出马路,由于事发突然,他没来得及刹车,小狗因此被撞死了。狗主人随后就将他的车拦了下来,说不答应条件就别想走。 狗主人表示,宠物狗乐乐属于纯种贵宾犬,从狗崽的时候买回来到现在已经养了八个多月,每天都会带着小狗在附近溜溜,昨天下午也不例外, 他当时带着乐乐过马路,乐乐还未穿过路边停车位线的时候,车辆就撞倒了狗。狗主说贵宾买了5000元,加上抚养了8个月的费用,总共要求赔偿15000元。
这样的事情也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这之中究竟是谁的责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律师看法:驾驶员没错可不赔偿 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认为,宠物狗已经跑到了机动车道上,它的主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因此应对所发生的事故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狗的主人就应负全部责任。
动物协会:正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交动物保护规定
据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李波介绍,现在狗随主人上街的现象很普遍,狗被汽车撞的事情时有发生,约束和保护上街的小狗成为众多市民关心的问题。现在,在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协助下,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正在抓紧编制动物保护规定。
李波介绍,目前国内像北京、上海等城市明确规定,带宠物狗到公共场合必须栓链子。而我省即将出台的动物保护规定里也提到,养狗人带狗上街必须栓链子,同时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若是养狗人违反法规而造成狗的伤亡,将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