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7点,家住鼓楼区竹林境小区的王先生带着7岁大的儿子小王下楼吃早饭。父子俩走过小区通道时,孙先生带着自己养的宠物犬路过王先生父子身边。小王看到狗狗十分可爱,想仔细观看。狗狗靠了过来,小王吓得急忙后退,不幸被台阶绊倒,后脑勺被磕了一个包。狗狗紧接着就要扑到小王身上去,被王先生一脚踢开。王先生和孙先生为此争吵起来。此后,两人一起到东街派出所请民警评理。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孙先生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让孙先生给王先生父子俩道歉,并负担小王的治疗费用。
·联通中奖信息补录公告 ·6-10万家用车推荐1月29日14时左右,佘女士母女俩带着自家的小鹿狗,散步经过东街织缎巷时,迎面跑来一只哈巴狗,与小鹿狗打起架来。佘女士一把抱起自家的小鹿狗,抬腿做出踢腿之势驱赶哈巴狗。哈巴狗一口咬向佘女士的右小腿,留下几个血口子,皮肤红肿起来。佘女士的女儿郑小姐赶开哈巴狗,由于不知道是谁家的哈巴狗,遂报了警。
东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一边将佘女士送到医院救治,一边走访周围群众,寻找惹祸小狗的主人。后来,民警在附近的咖啡屋找到了哈巴狗的女主人齐小姐。齐小姐得知情况后来到医院,在民警调解下,赔付佘女士医疗费和赔偿费等2000元。
警方提醒,因遛狗引发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市民在养狗狗的时候,要遵守法规,看好自己的宠物,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点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表示,如果因主人没有管理,如不上锁链,纵容、指使狗咬伤他人,构成轻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文章来自: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