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无力

2月25日,很多市民在济南市环城公园黑虎泉景点遛狗。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同时,还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因处罚措施难以到位,许多市民仍然在众多的公共场所遛狗。不仅有碍观瞻损坏城市形象,也凸显市民素质亟待提高。希望相关部门应依据管理规定,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更期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泉城美好形象,杜绝在公共场所遛狗。

 

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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