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点左右,鼓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小赵正在湖南路上例行巡查,当他走到湖南路115号门前时,发现在门前人行道上的休闲椅旁,有两只宠物狗正在休闲椅的两侧大便。休闲椅旁有一名中年妇女,她一边慢慢地走,一边在织毛衣,没有发现、更没有意识到她的狗已经“闯了祸”。就在她招呼小狗们往前走时,小赵将她拦住后告知:你的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了周围的环境,请及时将狗粪便清理完毕并接受处理。这时候有几名行人也围过来告诉该中年妇女,她的小狗的确随地大便了。该女子顺着小赵手指的方向,发现果真地面上有两堆狗粪,她很歉意地告诉小赵:自己就住在附近小区里,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带着两只宠物犬出来遛遛;这是两只“贵妇犬”,平时的生活还是有习惯的,一般在家里专门便盆上大便;自己很注意保护环境卫生,身上都会带着报纸什么的,防止小狗随地大小便;今天是自己一时大意、疏忽了,保证今后不会再犯了,说着,她用随身携带的纸将狗粪拾起放进了旁边的垃圾箱。这时又有附近认识狗主人的市民凑过来告诉小赵:该女子平时的确很注意环境卫生的,狗将粪便拉到哪里,她就会到哪里捡拾粪便。最终在该人捡拾完狗粪后,小赵向其解释了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七)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因为当事人的宠物狗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执法人员表示对其处以最低限额20元的罚款。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宠物狗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的问题,其实是城管执法中的一个难点,其难度主要就在于取证困难;所以对于治理公共场所的狗粪问题,主要要从源头抓起,希望这些狗主人们能够多些公德心。
来源:买狗狗就上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