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五一起养狗要邻居同意

  记者从市犬类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最近几天,带着爱犬来登记的市民就有100多人,比平时多了好几倍。为什么市民们最近集中来登记呢?按照五月份开始实施的新的《丽水市犬类管理办法》,市民给自己的爱犬登记,必须持有邻居同意的书面材料。这道“门槛”对不少市民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除了要敲开邻居的门点头哈腰求人签字外,还担心万一邻居不同意拒绝签字,自家的爱犬还没法登记。

  带着爱犬来登记的李大姐告诉记者,自己家住市区大洋河小区,邻居一家人去年就到贵州那边开超市了,一年到头都见不着人。“如果按照新规,我根本没法让邻居给我签字,所以我听到消息后,就匆匆带着爱犬来登记了。”

  养狗只是个人爱好,但市犬管办还是奉劝大家尽量少养或不养,尤其是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市民,还是不养为好。

  市犬管办工作人员叶丽萍告诉记者,养狗得具备三大条件,一是家里有圈养狗狗的地方。不能把狗拴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像文昌苑附近有幢居民楼,一位老人就把狗拴在楼道上,害得邻居进出都提心吊胆,经常过来投诉。二是家里得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有些人生活条件不好,却喜欢养狗,有的甚至两条以上,经济负担重,加上人狗共居一室,卫生状况可想而知。三是养狗的人要有充裕的时间。有些上班族,早上出去就是一整天,把狗关在屋里没人照顾,狗饿了会狂吠不止,四邻意见都很大。

 

买狗狗就上宠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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