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报道,针对重庆市犬只免疫登记率低、养犬不办证、遛犬不束链、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公安机关将从9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市民反映强烈的遛狗不拴狗链、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据悉,遛狗不拴狗链最高可罚1千元。 遛狗不拴狗链,看起来是小事,管理不到位却可能造成“多输”局面。一方面,是对公众而言,尤其是烈性犬不拴狗链,某些情况下极可能给周边人群带来人身危险,同时还需照顾到有人本来就怕狗,不愿与狗亲近的实例。栓条狗绳对宠物犬加以控制,不失为保证安全之举。另一方面,对狗主人和宠物犬自身也是一种保障。眼下常常看到不少“重金寻狗”的启示,花费几千上万元寻狗的也不算夸张。而其中多数,就是遛狗时不牵绳,一不留神就走失了。栓条狗链,顶多不过几十块钱,时刻让宠物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总好过狗狗走失了又来重金寻回。 当然,上述这些道理,一些不守规矩的宠物主并非想不通,只不过是有侥幸心理,觉得这些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甚至有人爱狗如命,不愿爱犬受到狗链的“束缚”。殊不知,意外往往就发生在没有准备的人身上,侥幸心理万万不可有。等到狗狗真的走失或者伤了人,再后悔就为时晚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实际上,有关养狗的不文明行为,远不止遛狗不拴狗链。诸如违反规定带狗乘坐交通工具、不及时清理动物粪便、随意带宠物与他人同乘电梯等行为,都曾受到公众的广泛吐槽。对这些行为,一方面可通过立法执法加以纠正,正如重庆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养犬不文明行为作出纠正。还有很多地方则将养犬规范写入法律法规,比如《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中就明文规定不系绳不戴牌遛狗、不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等行为都可处罚200元。另一方面,处罚并非目的,而是要唤起宠物主的公德心和规则意识。诚然,养狗与否、爱狗与否都是个人自由,但一旦带着狗进入公共空间,就要顾及更大多数人的自由。任何人在社会中生活工作,都不是一个独立封闭的个体。须知狗狗再可爱,也有人天生就不喜欢;狗狗再温顺,有时也会表现出攻击性。连这点自觉自律和公德心都缺乏的人,还是不要养狗的好,否则害人害己,后悔都来不及。(章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