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贩,猫狗捕卖杀一条龙
本报自12月2日以来,连续报道了《笼中犬来历不明,当街杀实在残忍》、《狗肉铺“屠狗”转入地下,叫停“私屠滥宰”工商与检疫将联查肉铺》、《检疫空白,狗肉你还敢吃吗》、《“挂鱼头卖狗肉”钱不能这么赚》、《猫狗滥宰现象》系列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热心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表示:“黑心商贩惨无人道,不但把宠物宰杀食用,为了赚钱更不顾忌人们的食品健康安全,这样的行为就应该被禁止。”12月8日,本报记者对市场贩卖宰杀食用狗继续深入调查发现,狗的食用在市场上并不是个别现象,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因为饮食习惯,不少北方人进入冬季都青睐食用狗肉,普遍认为狗肉可以暖身。“黄酒狗肉”、“狗肉暖煲”一类的菜肴,也成为很多饭馆的招牌菜系。而在南方地区,特别是广东地区,对猫的食用也存在很大的市场需求且价格不菲。有了这样的市场需求,很多商贩把猫狗的贩卖宰杀视为商机,饭馆到处收买,市场上家禽水产的卖家看到了商机。
昨日,一位曾从事过猫狗贩卖生意的知情人士透露了猫狗捕捉、贩卖、宰杀的黑色利益链。据他透露,以前市场上用于宰杀食用的狗多来自于农村,但随着狗肉越来越供不应求,因此城市中大量存在的流浪狗便成了狗贩们的下手对象。很多不法狗贩专门从事流浪猫狗的捕捉,这些商贩每天在公园、垃圾堆以及大街小巷等流浪动物密集区徘徊。一旦看见流浪猫狗,就以食物对猫狗进行诱骗,或采取网捕将猫狗强行装入随身携带的口袋中拉走,再以每斤1-2元的价格卖给批发猫狗的商贩,这些商贩再卖给狗肉贩子进行销售。这些猫狗很多都携带大量病菌,也没有经过任何检疫,一旦流入市场上了餐桌,后果谁也无法预料。由于猫狗在动物中有作为宠物饲养的特殊性,在能否食用方面法律上并无界定,使得商贩有了可乘之机。于是,有人专门捕捉,有人收购,有人批发,有人零售贩卖,宰杀后流入饭馆,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黑色利益链。
城市狗患严重,滋生黑色利益链
10年前,一部《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要求兰州市的犬类都要“上户口”,10年来,兰州市目前的7万多只宠物狗却没有一只有“户口”;而对于猫咪的饲养,全国来说也没有明文规定,猫狗的买卖和领养一直处于比较混乱的状况。很多城市家庭都纷纷喂养宠物,并认为买宠物和养宠物都是个人的权利,没有必要申报并为宠物上“户口”;加之宠物数量大,统计和管理的难度很大。目前,城市中猫狗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农村,很多家庭甚至能养4—5只宠物,使城市饲养宠物全面失控。有的人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对宠物负责到底,导致大量老弱病残的猫狗沦为流浪动物。
据知情人士透露,原本流浪动物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偏偏这些流浪猫狗被贩子们盯上当做了“摇钱树”,遭大肆捕捉、贩卖。但市场上对于猫狗的食用依旧供不应求。在暴利的驱使下,仅流浪猫狗已经不能满足商贩们对于金钱的欲望,于是出现了新的行业——“偷猫摸狗”,使家庭宠物惨遭商贩的“黑手”。一位王女士的狗就是在她出去遛狗时在路边看热闹,疏于对自家宠物的看管,等她看完热闹回头找狗时才发现手里只剩下被剪断的牵引绳,宠物已经不翼而飞。而更有不少商贩专门守在各个小区市场和公园,用食物诱骗和抢夺等方式拐走宠物,卖到市场作为食用。
食用肉狗应定点养殖定点宰杀
本报对于目前猫狗被捕捉、贩卖、宰杀的报道,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403333提出自己的看法。市民们普通认为,食用宠物,属于一种不文明行为,应该被禁止。尤其是猫这种动物,古代是没有人食用的,到了现在,我们是文明社会,相关法规更应该作出规定禁止吃猫。不管怎么样,从我们人类的情感上说,这些动物跟我们平常食用的畜禽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市场上只要还有对于猫狗的食用需求,那么猫狗的贩卖、宰杀活动就很难被禁止。既然如此,法律法规能不能对于食用动物和宠物之间给出一个明确的界限,什么样的动物可以吃,什么样的动物不能吃。现在不是有养殖食用的肉狗吗,那么可以让政府出台一系列法规,规定只能食用专业饲养的肉狗,且应该对食用肉狗的品种作出严格界定,对肉狗实行专业养殖、定点检疫、定点宰杀。这样,就能有效避免流浪的病狗、死狗流入市场,在宠物得到保护的同时也保证了肉制品的食用安全。应该呼吁政府设立肉狗饲养、贩卖、宰杀的监管机制,由专门的企业饲养和输入市场,出台关于肉狗食用方面的法规。同时禁止宰杀食用宠物,从源头上杜绝宠物的私屠滥宰。
文章来自:宠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