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都在小区里遛狗,两只宠物狗突然撕咬在一起,二人均竭力拉拽,良久才将两只狗分开。其中张某的狗受伤死亡,李某的狗受伤较轻,自行清洗后即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1000元及精神抚慰金9000元。对于这起案件,一种观点认为,财产损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因侵权人的过错与否而减轻或免除,李某应当全额赔偿张某支出的医疗费用。另一种观点认为,宠物狗发生撕咬系意外事件,双方亦均极力挽救,对于张某损失的发生,张某和李某均无过错,应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张、李两人分担损失。
每天在大街上遛狗的人很多,宠物狗之间的打闹也很正常,狗主人们最好给自己的狗狗带上牵引绳,这样在事情苗头不对的时候可以及时把狗狗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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